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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悍马之城是唐山没有自豪感的荣誉
这几天,多家知名网站都转发最新一期《新周刊》文章:“唐山—悍马之城”。文章称:在唐山这样一个地级市,大街上每天跑的豪车由几千辆,既有价值近千万元的宾利、劳斯莱斯,又有价值数百万元的法拉利跑车,还有像兰博基尼、迈巴赫、玛莎拉蒂、保时捷卡宴等豪车,仅悍马、陆虎就有700多辆,至于奔驰系列、宝马系列等名车的拥有量不下5000辆。这样的状况在中国其他城市是不多见的。
唐山在河北,我是河北公民之一,对这篇报道,我反复看了两遍,按照一般逻辑,“悍马”是财富的标志,是富有的象征,唐山能够被媒体冠以“悍马之城”的荣誉,自己应当感到自豪和光荣。可是,与此相反,我丝毫没有这样的感觉,原因是:
从财富取得的方式看,像唐山这样的城市之所以能够被称为“悍马之城”,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铁矿煤矿等矿产资源,公开数据显示,2008年唐山市的GDP总量超过3500亿元,而河北省全省则为1,6万亿,一个唐山市的经济总量几乎接近全省的四分之一,说唐山“富可敌省”一点也不夸张。从另一个角度分析,那些掌握资源开采的个体老板,靠矿产资源迅速暴富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我国矿产资源的低税率,据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
从对财富的消费方式看,“悍马之城”所报道的现象,完全是一种畸形消费、炫耀性消费。据报道中介绍,唐山市有些富豪,花费数百万元、上千万元购买豪车,完全是一种心理需求,如有的老板看到别人购买跑车以后,自己和老婆也每人购买一辆,放在门口用笼子围起来,供村里的人“参观”;也有的老板,一人拥有三四辆豪车,目的就是为了兜风。这样的“悍马之城”,同样难以引发人们的自豪感。
“悍马之城”现象启示我们:在今年国家财政遭遇负增长的情况下,增加税收的渠道比较多,既有政府机关减少开支的举措,也有出台新税种的必要。面向富人征税,利用税收杠杆调节收入分配,尽管一直争议不断,但由此对社会带来的正面效应必须承认:假如对百万元以上的豪车征收100%的税率,让富人为炫耀性消费付出的代价感到“疼痛”,或许才会有所触动;物业税如果开征,具体操作虽有不少难度,但至少可以对那些拥有几十套、几百套房的投机者感受到威胁;在不久前
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人否认是一个宠富的时代。但是,当一个众人皆知、象征着财富的称号,如果难以让广大社会公众感到其所带来的自豪感、光荣感,就等于失去了其称号的灵魂,“悍马之城”就是如此。这样的称号越少越好。
作者:李季平 邮箱:qsdd-2008@163.com 本文原载《燕赵都市报》2009年7月2日

当过工人、干部,做国地市报的记者编辑,后又在国家机关做宣传工作,毕业于新华社干部进修学院,开始专职新闻工作。邮箱:qsdd-008@tom.com QQ:4504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