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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堵心,不想写博客了,不知是出于灰心还是绝望的缘故,总之,这些天真的比较烦!
就说刚刚获得自由的邓玉娇吧,虽然事情已经有了一个似乎合理的结果,但是,许多疑问一直如乌云盘绕心中,明亮不起来。
比如志愿为邓玉娇的辩护取证的某律师,一定是懂法理的人。他会见邓后,竟然公开说邓被“强奸”了,而且还当着公众的面痛苦失声!你能想象是装哭的吗?如果是,那律师也太有表演天赋了!做律师一定头入错了行,应该做演员才对。
事后邓母否定了该律师的说法,说自己女儿没有被强奸!
从常识出发,一个律师怎么敢胡乱猜测和臆断某一事实的存在呢?他难道就不怕担负说假的责任吗?这明显违反常理啊。
把所有的人都列举出来,一定有一个人在说谎。律师?邓本人?邓母?如果是律师故意编造强奸的事实,为什么事后没有追究他的谎言呢?
所以,光凭这一点,就让所有为邓操心的感到疑惑。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在没有得到实证之前,我们完全可以大胆去假设没任何一种可能的存在。
先说邓玉娇,她的话只有两种可能,要么说谎言,要么说真话。她如果在会见律师时说了被强奸的假话,那律师出来说她被强奸当然不算是故意说假。(可惜没有现场谈话录音和影象,也不知道为什么不准备这样的证据)
邓玉娇是否被强奸了是有严格法律界定的,即遂和未遂的条件律师不可能不清楚,可以想象,邓玉娇当时的陈述一定让律师得到了她已经被强奸的结论,否则律师怎么会出来后哭得不成样子,而且马上要求保护证据?
如果邓没有说假,而是律师故意夸大情节和添加事实,硬把确定不了的未遂“强奸”说成是真的,他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目的呢?
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看到邓玉娇本人对律师的否定,看到的只是邓母的否定说法。
邓母的说法同样得出类似的推论,邓母说的是真的,律师涉嫌编造谎言,如果这一事实成立,为什么律师不被追究责任和谴责呢?
对于受侵害的人,她们是可怜的,但是,这并不能作为排除被害人绝对不会说谎的理由。邓母有没有故意说谎呢?既事实上邓玉娇被强奸,律师也没有说谎,邓母在失踪十多天后,因为某些原因她不得不说了假话。
这样的推理其实也是有可能的。邓母解释自己失踪的原因是因为压力太大,身心太疲倦的缘故,是为了休息才故意躲起来。这样的理由其实很勉强,作为母亲再怎么休息也不会在这关键时刻选择休息,似乎有点亲人不急外人急的味道,这符合常识吗?
所以,邓母失踪的原因一定没有这么简单,这十多天邓母到底都干了什么?是不是被人用“钱”或是别的手段摆平了?
假若有人许诺给予一定数量的钱财,只要母女俩人积极配合,就可以免除对邓玉娇的处罚,邓母会不会因此变节呢?
当然,这依然是一种假设,这样的假设目前是无法获得证明的。
按照法院的判决,事实上可以认为律师在一定程度上说了谎话,前提是我们不反对法院的判决。
无独有偶,云南处女卖淫案件也让人上心,案件演化到最后竟然变成了处女“掉包记”。这就让人困惑了,当事人怎么有可能被掉包了呢?这样的造假能成立吗?
事情发生的时候,警戒迅速果断的擒拿所有犯案人,据说主持卖淫的家长还被打断了肋骨,可以想象场面的激烈紧张程度,当事人怎么有可能换衣服掉包呢?
这样的事情要求抓现场,人都可以“掉包”了,现场还算是现场吗?我们的警察不会糊涂到连人都认识不清楚的情况下就随便抓人凑数吧?
无论如何,一定有一方在说谎,要么是可爱的警察,要么是狡猾的“卖淫”组织者。
不过,云南的警察如此尽心,却让我感到阵阵寒心,为何?因为这样的执法违法了常理,即使是对的,也是对天下所有
守法公民的威胁。
卖淫不是随便就可以抓的,单单凭一个人的空口举报就可以拿人,没有现场没有证据就可以下卖淫的结论,那天下还有几个人是没有嫌疑的?
如果被举报的人反咬一口对方调戏引诱不成,脑休成怒故意说谎举报,警察又会做何处理呢?其拳头是不是该招呼一下先前举报女孩子卖淫的“正义”人士呢?
如果不去证实和处理这样的检举者,假若明天有人随便检举和自己有过节的人组织女儿在家卖淫,警察是不是听到举报后,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一样用暴力拿下,先抓了再说呢?
天啊,这样的事情真不敢想,可它却真实的开始发生了,能不让人堵心吗?那几个执法的警察想来也有女儿,他们是否就敢保证自己的女儿一定都是处女呢?即使敢保证,如果别人举报其妻子有卖淫嫌疑,他们又做何处理呢?天下谁又敢保证警察的妻子绝对是好人?连女警察局长都有涉黄的,何况是普通警察的女人呢?
本来,按照法律办事情,是没有这样复杂的。有证据证明事实的存在,就可以认定案件的性质。没有确凿的证据,警察就应当慎重对待当事人。事情之所以搞得乱七八糟,就是有人不想让事情全部见光,全部见光就难藏猫腻了。
如果律师会见邓玉娇允许录象或者警察主动录象,我想就不会存在外界的各种猜想。至于昆明警察到居民家中凭举报抓人,则是明显的流氓做法,没有现场就敢抓人,那么昆明城里有哪一家是可以上安全保险的?
假若邓玉娇和她的母亲被钱收买了且不被追究,对她们母女和另外两个参与者来说确实是一件完美的结局。还有云南处女卖淫案件的翻盘,如果因为处女“掉包”的认定而让众多官员和涉案警察获得解脱,而女孩子家长因为谋得了一定的好处甘愿承担这样的表面处罚,对于这个贫困的家庭不啻是因祸得福。
但是,对于天下人来说,是否也云消雾散了呢?允许这样的“交易”存在,等于让天下的良民继续生活在巨大的阴影下,说不定将来某一天,还会有第二个邓玉娇,第N个处女卖淫掉包案件的出现,而解决的手法,是不是还有创新呢!

七绝:
仙霞山上叹沉浮,多少英雄已废丘。独立高台负手望,飞飞黄雀上云头。
登仙霞山,想起了曹子建诗:“拔剑挥罗网,黄雀得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