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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网络维权记者章轲的起诉理由

作者:水博 2009-2-25 19:15:13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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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网络维权记者章轲的起诉理由

水博

对于目前社会上炒作的媒体记者维权一案,本文根据搜狐网提供的章轲起诉的理由,进行一些具体的点评和分析。是否有道理请大家评判。

章轲“这是一个案情非常简单,道理非常明了,连小学生都能分得出谁对谁错,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的案子。

尽管章轲的这话说得一点也不错,但是,章轲的理解可是完全的错了。为了骗取绿色人物的称号,公开的制造连小学生都应该能分出对错的谣言,污蔑国家发展政策的记者,能算是好人吗?为了澄清谣言,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写文章揭露造谣者的博客作者,难道会是坏人吗?

章轲“对这个案子,动用这么多的国家资源,投入这么多的人力和时间,实在是一种浪费。”“但这又非常有必要。

的确很有必要,本来章轲先生是想轻而易举的敲诈博客作者上万元赔偿费的,但是,博客作者就是不肯成全,咱们这位财迷记者。所以,章轲才会认为尽管“投入这么多的人力和时间,实在是一种浪费。”。“但这又非常有必要。”

章轲“这些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普及,特别是博客这种网络日志的出现,一些人开始借此大泄私愤,进行网络谩骂和人身攻击。如果任由其发展下去,必然会成为一种公害。

请看,这就是章轲这位享有“无冕之王”特权的记者对网络的心态。他们与广大公众对网络的感觉截然相反,即便网络上确有一些谩骂和人身攻击的现象,但是,博客论坛的作用却是划时代的。而最重要的作用之一就是改变了过去那种媒体记者造谣之后,公众无法揭露的局面。章轲先生之所以称网络成为公害,也就是因为习惯于造谣宣传的他,对此种博客形式的网络监督作用恨之入骨。否则,他的谣言宣传怎么会不那么起作用?如果没有网络的监督,他的造谣宣传的结果,说不定就会让他在今年获得绿色人物的称号。然而,现在恐怕连门都没有了。

章轲“这也正是为什么国家要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净化网络环境,大兴网络文明之风的道理。

不要故意歪曲国家的政策。国家“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净化网络环境”当然是好事,但是,如果真地像章轲所理解的那样,是要借着“大兴网络文明之风”的名义,把现代网络带给公民的批评监督权也剥夺了。那么我们可以预言,这样的整治也绝不可能长久。而且,目前的事实已经驳斥了章轲先生的谎言,整治网络低俗之风,到目前已经关闭了上千家网站,但是,你章轲所起诉的文章却一篇都没有删除。这就说明公众用调侃的方式,揭露社会的阴暗面,是一种国家认可的网络文明形式,不属于整治的内容。


章轲“通过博客进行网络谩骂,肆意侵犯他人名誉权,不仅是低俗,更是恶俗。不仅践踏了道德准则,也败坏社会风气。

章轲说的这种情况,是网络管理员的基本职责。我想在任何一个正常的网站上,都不应该发生这种情况。况且,章轲认为“进行网络谩骂,肆意侵犯他人名誉权”并起诉的那篇文章,经过网络整治之后仍然健在。同时章轲也没有敢起诉至今还刊登这所谓“进行网络谩骂,肆意侵犯他人名誉权”文章的网站。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在多数人看来《社会不需要无知无耻的绿色人物》这篇文章非但不是什么“进行网络谩骂,肆意侵犯他人名誉权”性质的文章,而且还是揭露谣言主持正义的好文章。

章轲所说的谩骂在哪里?哪个词算是谩骂?无知者无畏、恬不知耻都是可以正常使用的中国成语,无知无耻等等这样的形容词在我们中国政府网站上也同样可以用大标题的方式予以应用。这难道能说是我们中国政府也在漫骂吗?

中国有个成语叫贼喊捉贼。章轲的起诉就像是在上演一幕贼喊捉贼的把戏。造谣者把揭露谣言的告上了法庭,其理由竟然是所揭露谣言的损害了他的名誉,并要求给造谣者精神赔偿。这种行为难道不是在败坏社会风吗?

章轲“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要靠完善立法,用法律来规范博客作者以及网民的言行。要靠大家的监督,对网络谩骂这种恶俗行为,要敢于站出来进行抵制。

章轲起诉别人的所谓“网络谩骂”是否成立,还有待于法律的裁决,但章轲本人造谣惑众的行为却是铁证如山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到底应该抵制什么?抵制揭露谣言吗?别做梦了章轲,在中国的文化中调侃、批评、揭露的词汇和形式永远都会存在。你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要再造谣。

章轲“我作为一个记者,写这篇稿子,是在做正常的新闻报道。他如果是提出善意的批评和建议,帮助我加深对水电知识的了解,我反倒要感激他。”

不要再假装高尚了。你们这些伪环保借着记者的身份造谣的地方太多了,大家对你们的动机和做法早就领教过多次了。章轲造谣宣传之后居然还敢说什么“帮助我加深对水电知识的了解,我反倒要感激他。”。请问你有什么资格说这些话?公众没有把你培养成合格记者的义务,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客观的报道新闻是作为一个记者的起码要求。揭露谣言、消除误导是每一个对社会负责的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可怜的章轲真像是脑子里缺了一根弦,就好比一个小偷,偷了东西之后居然舔着脸告诉人家,你要是能不当众揭发我,我会感激你的。这有可能吗?除非那个揭发者是你爸爸,否则谁会考虑如何照顾小偷的脸面?

章轲“我之所以要打这个官司,是因为从一开始就认定:如果认可了他的这种不道德的行为,那就意味着,以后谁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博客,肆无忌惮地骂人了。这可能吗?”

可笑,到底是谁的行为不道德?难道你公开造谣是一种道德的行为,揭发谣言就是不道德?再请问博客文章揭露你的那些内容,哪些能算是骂人?

章轲记者千万不要把自己当成一个救世主。群众眼睛是雪亮的,诉讼开始以来,我收到了很多网友鼓励和支持的电话、邮件。他们已经看到在这场诉讼的矛盾中,你是造谣者,我是揭谣者;我维护的是社会的公共利益,你要求的是个人的名誉和钱财。正如有些网友所分析的,你打官司的行为,无非是贼喊捉贼的一种表现。尤其是看到你提出的毫无理由的高额赔偿费。说你真不愧为是中国第一财经日报的第一财迷记者。

其实,即使在法院的最后审判得出结论之前,道德法庭已经做出了判决。庭审之前伪环保组织鼓动了不少记者到现场录像,但是,至今却没有一个能把庭审的现场如实地播放出来的。你想过这是什么原因吗?就是你那些想尽办法支持你的同行,再断章取义也不可能完全掩盖着你的尴尬和狼狈。奉劝记者章轲,作为一个正常的人,不仅要相信法庭,更要相信群众。孰是孰非,群众自有公论。

在网络上也不会例外,你大可不必危言耸听地说什么“谁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博客,肆无忌惮地骂人了”。不仅在你打官司之前没有这种局面,而且即使在你的官司输了之后也仍然不会有。因为,我们必须相信广大网民的道德水准。只有广大网民群众的评判,才是网络风气的最重要保障。不仅如此,准确地使用一些贬义的形容词和调侃,恰恰还是网民参与评判的基本方式和权利之一。法律和政策法规,只有鼓励广大网民敢于揭露一切虚假欺骗宣传,才能真正保证网络的文明和社会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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