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搜索: 作者 标题

0

支持

并不比公元前十八世纪进步

作者:吴祚来 2008-10-6 09:08: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点击收拢文章正文

汉谟拉比法典,刻在巨石上,距今已有三千八百多年了。

最近在一本书上读到它的一些内容(中学历史教材上也有一些引述),法典上明确规定:

如果建筑瓦工造房子,房子倒塌了,造成房屋主人死亡,那么就判这位瓦工死刑,如果房子倒了,砸死的是房子主人的儿子,那么就将瓦工的儿子过继给房主,如果砸死的是奴隶,那么就将瓦工的奴隶交与房主。

如果当代中国用这样的法律,我看可能更有效果,如果你建的房子造成别人伤亡,就判建筑负责人死刑,如果造成学生们死亡,就将建筑队与相关领导的儿子过继给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看看还有谁敢造伪劣的房子。

四川大地震过去五个月了,人们吃了奥运兴奋剂又吞了航天精神丸,把灾难忘得光光的了,伟大的中国人民,那些在天国看奥运看航天飞船的孩子们,我们怎样对得起他们在天之灵?而谁还在追究那些责任者的罪错呢?

有人说民主要有一百年的过程,那么法律公正也得经过漫长的岁月才能降临到中国?中国人的素质连公元前一千八百年前的古巴比伦人还不如,这样总说不过去吧。

2008-10-6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发表评论

称  呼:    要留下称呼请注册(或者登录)博客中国帐号

主  页:

内  容:

[刷新评论] [更多评论]文章评论


  • 载入中,请稍后...
[郑重声明] 博客中国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博客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百度提供的广告

我的导航

思想者与表达者

博客中国48小时文章排行

48小时点击排行
48小时热评排行
48小时支持排行

博客中国精彩互动图文

博客中国最新文章列表

主编信箱|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客服中心| 人员招聘| 友情链接| 导航| 注册
Copyright 2002 - 2005 Bokee.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