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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体验日无济于城管形象改善

作者:刘长锋 2008-10-2 06:43:47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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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体验日无济于城管形象改善

作者:刘长锋

记者昨日从市城管办获悉,“08城管全接触”活动将在国庆黄金周结束后全面展开,其中重头戏“城管开放日”定于108日首先举行。届时市民可以跟随城管队员到商业中心区进行综合巡检,当一天的城管队员体验城管工作。(《广州日报》101日)

城管与社会公众之间的矛盾,无疑是近年诸多社会矛盾中最为尖锐也最为突出的一对。其之所以不断激化而丝毫没有改善的迹象,其实并不在于那个具体城管工作人员本身而已,而只是一种普遍的执法手段与执法态度问题而已。时不时传来的城管暴力执法事件,这种拿刀向更弱者的做法,很难不会激起人们普遍的反感与激愤,而前段时间发生发生的百度“城管门”事件,就是这一矛盾激化的逼真写照。

作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部门,城管的职责只是城市管理。就社会功能本身而言,所谓的综合管理只是一种服务性质的工作,城管工作体现的是政府的服务职能而已,而并非自毁形象的简单打砸与没收。事实上,不少城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对城管工作的认识本身存在误解,缺乏一个客观的定位。日前广州市城管局正式挂牌成立,城管局一位即将上任的领导讲了这么一段话:“我们不仅是一支拆违建赶小贩的执法队伍,更关键的职能是管理好这个城市,而管理的核心就是服务……所以,新成立的城管部门将突出强调为广州的老百姓服务!”从其言论我们不难发现,在城管部门本身内部,很多人并没有意识的真正的服务意识,而只把自己的工作简单定性为赶、拆、收。而在至今仍未结案的湖北魏文华事件中,更是爆出某城管局局长齐正军的名言:“搞事的时候跟别人打起架来了,只要打赢了就行,不能搞输了”,给人的印象城管不是政府职能部门服务于社会公众,倒更像是没事到大街上去寻衅滋事的小混混。自我定位偏失,缺乏对职业本身的正确认识与理解,傲慢与暴力就无论如何都无法避免。

城管工作有其难处,我们不难理解,但世上何尝有哪一种工作没难度?假如小贩们的觉悟都那么高,都那么自觉,不乱摆摊,不乱搭房子,大家都中规中矩,城市秩序井井有条,那还要城管部门做什么?任何一种工作都有其矛盾与难点,城管工作亦是如此。面对乱摆摊、乱修建等等,城管需要做的是以政府工作人员的形象出现,在法制的范畴内尽可能合理地解决问题,给社会公众展示政府服务于民的良好形象,近最大可能地去消弭矛盾。而事实上是,很多城管部门以及城管工作人员,并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自我定位偏执,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非但那没有起到消弭矛盾的作用,相反却往往起了煽风点火的反作用,非但执法效果不明显而且简直是自毁形象,不难不让社会公众误解与偏解。

如此看来,城管形象的改善并不在社会公众,而在城管部门本身。一天开放日,有市民看着,有媒体监督,要做个文明执法的样子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一个人做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城管部门,做到一天文明执法并不难,难的是始终能做到文明执法。自觉树立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意识,彻底摒弃粗暴野蛮的作风,从根源上杜绝打砸抢的暴力事件的发生,唯如此,才能真正改善城管的形象,而无须什么开放日。

新闻链接:http://news.qq.com/a/20081001/0000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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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锋,陕西人,现居广州,自由思想者、批评者。评论作品散见《瞭望》、《中国青年报》《羊城晚报》《光明观察》《南方都市报》《信息时报》《贵州都市报》《华西都市报》《大公报》等报刊。欢迎媒体约稿。联系:ydlchfsh@sohu.com,ydlchfs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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