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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都下文件了,质检总局还咬着评名牌这块肥肉不撒嘴吗?
国务院已经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禁止质检总局搞什么评名牌,这个通知虽然晚了点,但毫无疑问仍然是必要和重要的。实际上,这种评优性质的活动一直是非法的,因为它祸害企业,扰乱市场,欺骗消费者,给质检部门的官员以及其他所谓的专家提供腐败机会。朱镕基主政国务院时曾经三令五申地予以禁止。但是由于这种活动是从企业身上捞油水的绝好机会,质检总局像叼住一块肥肉一样,死死咬住不肯松嘴。
在出了人命关天震惊世界的质量事故,国务院发布文件之后,质检总局不得不对于评名牌表态,但是这个表态给自己仍然留下了后路。质检总局公告的题目是《关于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的公告》。请注意,不直接办理,那就是说可以利用其下属的所谓民间组织,行业协会的名义办理,而质检总局的现任与退休官员可以用个人的身份参加,钱照样捞。围着评名牌这块肥肉,早已经形成了一个官员和所谓专家的利益小团体,质检总局不直接办理,他们照样可以兴风作浪,从企业口袋里掏出钱来。要禁绝这种行为,必须彻底禁止评名牌的一切活动,不管利用什么名义。同时,在清查毒牛奶事件时,应该彻底查清这些企业的免检资格和名牌称号是怎么得到的,为了这种资格和称号在质检等方面的官员和专家身上花了多少钱,构成行贿受贿的追究法律责任。
质检总局还同时宣布,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予以废止。这也算是对于免检问题有了一个说法。从其原来实行免检的部门规定的题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就可以看出“免检”这种行为有多么荒唐,“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要你质检部门干什么呢?而这种荒唐行为的停止,却要成千上万孩子的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对于这种行为,难道不应该问责到底,让有关的官员承担法律责任吗?难道还要让他们没事人一样地进行所谓的“行政执法”吗?
附: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办理名牌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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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独家报道】新民网今天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获悉,质检总局20日发布了《关于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的公告》。
《公告》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69号)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

从1984年起一直采写法治报道与撰写法治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