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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超市购物车应有偿使用
白 明
迄今为止,全国各地开办了许多大超市,而几乎每一家大超市都为顾客们预备了两件购物工具,一是购物筐,二是购物车。顾客也觉得大超市预备这两件购物工具似乎是天经地义的。
也对,大型超市为顾客预备这两件东西似乎是“国际惯例”。本来嘛,超市就是为顾客服务的,为顾客预备购物筐与购物车也是为了方便顾客购物,进而增加自身的效益。可是,我发现,在许多大型超市里面,有些人明明购买东西不多,却也要推车,造成人挤人,人挡人,人碰人。超市有限的面积显得更加拥挤,直接影响到超市的效率,顾客也感到不方便。更有甚者,一些顾客还用购物车推小孩。
超市没有购物车是几乎不能称之为超市,要避免上述现象,关键是超市怎样来管理购物车。也就是说,必须用车的人要确保他们能够使用购物车,可用可不用者尽量不要用。为此,我建议,大型超市应实行购物车有偿使用制度。当购物金额大于100元时,或者顾客出示老年证或者病残证明时,可不对顾客收取购物车使用费。否则,顾客在结帐时需要向超市支付1元(或者5角)取购物车使用费。
总之,大型超市对顾客使用购物车适当加以收费,有利于改善大型超市的购物环境。在这种相对不拥挤的环境中购物是一种享受,顾客愿意买,超市能多卖。何乐而不为?

白明,北京市人。先后从南京大学经济学系、韩国庆熙大学亚太国际大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获得经济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现为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曾任中国驻孟加拉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二等秘书和山东省东营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研究领域主要包括国际市场大宗商品行情、对外经济贸易政策、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国内外市场比较、国际贸易与可持续发展关系等方面。近年来,先后主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贸易影响研究》、《中国进口需求对国际市场大宗资源性商品定价影响研究》等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在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等单位组织的学术评奖过程中多次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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