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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界精英卖国创世界之最
——中国金融界特大卖国丑闻(二)
作者:老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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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华按:“老钟”的文章《中国金融界特大卖国丑闻》于
内容提要:我国已有多家银行被外资控股,使得今天中国境内只有大量的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而独独没有属于我们自己独资的中国商业银行。这造成了中国人民1.7万亿元巨额财富流失他国。中国金融界精英在出卖祖国利益方面创造了世界之最。本文揭露了这方面的部分事实真相。
关键词:金融界 银行 股权精英 卖国贼 中国 银监会 李鸿章
在2007年12月中旬举行的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美方代表、财政部长保尔森狮子大开口,公然要求大幅突破外资参股中国银行25%的上限,提高到45%,并且傲慢地扬言,走回头路将会危及中美两国(其实是指美国)的长期战略利益。中国财政部部长、银监会主席等人立即一起点头哈腰:“是、是、是”、“我们立即照办、立即照办”。于是,由中国财政、金融界主要领导挂帅、由海龟派精英和著名的专家学者等卖国贼组成的一个评估小组立即宣布,中国银监会不仅要突破“单一外资股东不得超过20%的股权,多家外资共同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5%”的现有政策规定,而且还要对外资金融机构控股中资银行彻底解禁。不仅要对外资机构给予与中资机构并无差别的完全“国民待遇”,而且还要给其(业务扩张能力超过中资3倍)更优惠的超国民待遇,“以便使其不仅可控股我某些银行,而且能迅速控制我全部银行金融系统”!
关于银行被外资控股的严重危害性我不想在此多费口舌,我只想说一句:金融是各国社会经济运行的核心,而银行是一个国家金融的核心,控制了一个国家的银行就等于掌控了该国的经济命脉。正因为银行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其社会政治稳定的巨大影响,所以世界上所有国家(中国除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包括美、日、德、英、法过等都对外资入股其银行业控制甚严,未曾有一个法制严格的发达国家有过如中国银监会必须有外资入股,及对外资控股本国银行大开绿灯之卖国政策。
中国银监会按其职责本应是维护我国银行及金融安全和利益的国家意志的代表,但中国银监会却在其上级的指示或默许下反其道而行之,专以媚外卖国为能事。早在2005年,银监会主席就宣布,让外资控制我银行可以帮助我们堵塞漏洞,完善法制,消除隐患,健全监管,培训人员等,从而“提前与国际金融接轨。”2006年1月,银监会2号令又规定新建股份制银行“必须有外资参股”,从而使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无一例外地均被外资参股(这在全世界也是绝无仅有的),这一规定不仅造成了中国人民1.7万亿元巨额财富流失他国,而且使得今天中国境内只有大量的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而独独没有属于我们自己独资的中国商业银行。如今银监会又意图对外资控股中资银行实行进一步的全面卖国开放,并提供使外资业务扩张能力超过中资三倍的超国民待遇优惠,以利西方国家完全控制我银行金融系统,足见其卖国之疯狂、之露骨、之迫不及待!
目前,我国已有多家银行被外资控股,其余也都距25%的外资控股标准不远,我们不仅因此面临着银行系统被外资全面控股的巨大风险,而且过度的金融开放还造成了我国财富的大量流失,进而使外国的投机热钱大规模进出我国如入无人之境,爆炒楼市、股市,频繁制造金融市场的大幅波动以大量洗劫我国辛苦数十年积累起来的财富,给我国带来日益严重的通货膨胀和巨大的金融风险。中国在这方面可谓是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世界之最——卖国世界之最!
但是,我们还清楚地知道,由这等以卖国为其天职的卖国贼来执掌国家金融重任,完全是由更大的英明领导安排的,他们种种劣迹和疯狂卖国也无一不是经过上级英明领导批准的,这难道能只怪他们吗?他们难道能够为此负起全部责任吗?想必他们还没有这种资格。
一个世纪以前,李鸿章曾经说过:“吾辈卖国,非为大也,百年后后生必当与时俱进,后来居上也……”不幸的是,百年后这个老卖国贼的话果然应验了,从中国金融界的卖国贼们大肆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冰山一角我们即可看出,动辄上千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经济损失就已经远远超过了历史上所有的不平等条约中的巨额赔款了,这就是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而这种事情还在不断发生,如果不加以改变,今后还将大量发生!
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
转引自《中国报道周刊》:
http://www.weekmag.com/html/3950.htm

吴国发是江西南昌人,毕业于清华大学;20世纪80年代到美国学习和工作。善良厚道,诚信正直;知识渊博,信仰坚定;经验丰富,阅历广泛;意志坚强,精力充沛。在中国、美国和国际上获得三十多次奖励,拥有30多个名誉职务和荣誉称号;是美国马魁斯名人录出版社和英国剑桥国际传记中心认定的世界名人。
个人网站:www.WuGuof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