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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召开的中国(重庆)民营经济论坛上,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公开披露,重庆市将投资100亿元收购市面上的中低价房,用于拆迁户的安置,这些安置房价每平方米只有2000多元。消息一出开发商反应不一,有的开发商认为这是一大利好消息,有的则认为这是一支“票房毒剂”。在这一事件中,府高位出镜,开发商热烈反应,但作为房产市场的第三方相关利益者,那些被拆迁户和公共利益的得益者为何集体无语?

重庆市政府本次投资的理由是旧城改造过程中的拆迁安置。旧城拆迁改造的主体有三,一是地方政府,二是旧城改造的房地产商,三是旧城区的房产所有人。在旧城拆迁改造过程中,地方政府除了代表公共利益外,还代表了自身利益。公关利益表现为城市面貌得到改善,城市经济得到发展,居民生活更加舒适。政府的自身利益表现为,官员有了政绩,为其升迁提供了条件,政府通过获得土地出让金收益,改善办公条件和自身的福利。而开发商则在拆迁改造过程中,支付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获得处于黄金地段的老城区,开发后的利润也相当可观,其实际利润估计在25%到57%之间。作为旧城区的房产所有人,其获得的安置办法有二,一是根据现有的房产面积和房产价格进行评估后,以货币的形式一次付清,另一种方式是异地产权房屋安置,即以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拆一补一的基础上,再增加地段级差面积。被拆迁户如按第一种安置办法所得到的补偿金较低,远远不足以在城区购买新的房产,为了在城区生活,很多人不得不举债或者到银行贷款来购买新房,这势比造成其生活质量的下降。采用第二种安置方法的被拆迁户所得到的住房一般在市郊,其原享有的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势必丧失,并且增加了交通成本。从以上分析看,无论怎样拆迁改造,政府与房开发商是得益者,而被拆迁户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是利益受损者。

资百亿救楼举措中,拆迁户利益受损应无任何疑问。政府提供给被拆迁户的是中低价房,这些中低价房不用说位置不如旧城区,百姓唯一受益的是房产中的折价,这点折价对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商来说有点痛,但绝没有亏到肉里去,何况将在来繁花热闹的老城区房产开发中还有大的利益可以获取。政府看似投入了百亿,将来的1000万平米的土地收益,岂止百亿!倒霉的是那些被改造的老城区的拆迁户。不过比以前的拆迁户幸运的是住上了较为便宜的安置房,损失是一定的,只是损失少了一点,如此而已。

既然 事关三方利益,政府高调宣布,房产商热烈响应,那些被拆迁的老城区居民们以及作为公共利益的得益者的其他市民,怎么集体失声?

从房 地产商的的冷嘲热讽中可以看出,他们牛气惯了,长期和暴利养成了只能赚不能赔,岂止是不能赔,就算降低点利润他们也不愿意。

现在 正在建设法制社会,提倡以人为本,重庆市政府在这么大的决策面前,既不征求开发商的意见也不征求市民的意见,看似公允的政策下掩盖着不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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