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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兄韩颐和是残疾人,但他更是国内著名策划大师,北京市自强模范,他的策划发明很多,在无风状态下让国旗飘扬的“旗帜飘扬器”便是他的发明专利之一。

但近日,参加了奥运彩排仪式的他,却在目睹自己的专利被用之于奥运开幕、香港回归等各种重大场合之后既感到了骄傲,也感受了心酸——“只能躲在一个角落里望洋兴叹!

为何?因为在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做得太差,本应施惠于发明者、思想者的知识产权被漠视、被滥用,以至于在前些年所传的“造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如今变成了“用脑的”不如“用腿的”、“用嘴的”甚至“用下身的”了!

如此怪诞、荒诞、混蛋,韩兄自然是感觉有些愤怒的,而联想到一年多来自己无偿写博贡献“思想”但仍被一些无知或居心叵测者谩骂、被一些报纸网络拿来即用不付分文,我也便觉得有些冤了。只不过,我知道,这样的事情在我国还有很多,强求也是枉然,而且我还知道,“思想的力量”、“思想的成果”是迟早会被社会承认的,就像现在有来自天南海北甚至国外的无数“柠檬”(权当“侯宁同盟”的简称吧)在支持我一样;甚至,我更知道,伟大的企业家亨利.福特说过:“思考是世界上最艰苦的工作,很少人愿意从事这项工作。”而伟大的哲学家罗素也说过:“很多人宁愿死也不愿意思考。”所以,思考是理当拥有价值的。

也正因如此,当有人留言说我在知钱俱乐部演讲的门票400元“不值”时,我倒是既不愤怒,也不想反驳,因为“吹牛不用上税”,值不值自在人心,也只有听过的人和知钱俱乐部才知道值不值,也许你下次想听,俱乐部就把门票抬500甚至1000了。我只知道,在我新浪博客突破2000万之际,上次从河南专程来京听我讲课并花费2000元与我共进晚餐的王子昂先生给我发来“贺电”说:“在贵博突破两千万之际,特表示衷心祝贺。并感谢先生在博客上对我长期的无常帮助,我是个正在成长的职业投资人,如果若干年后开花结果了,一定拿些果子献上,回报您!”事实上,是不是拿“果子”回报我我并不在意,因为我自己也会播种和收获,但我至少知道,相比于一些免费使用“旗帜飘扬器”而不知世间还有“韩先生”的“白眼狼”,我眼里的子昂是个懂得感恩和值得信赖的投资人。

当然,在韩颐和大师的“郁闷”中,中国整个社会更该思考的是,在有价值的“思想”和思想者被社会承认且转化为必要的酬劳之前,我们该如何避免出现韩先生笔下的遗憾呢——“许多用脑的,却穷困潦倒,妻儿受累——这就太令人遗憾了”!

最后,还是请大家读读韩先生的文章,也谈谈自己的体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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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开幕式上“旗帜飘扬器”的“风波”

韩颐和

昨晚,我与7万多通过层层安检的观众一起,再次提前品尝了8月8日才能绽放的北京奥运开幕式的“处子秀”。

面对令人震撼、也令人遗憾的开幕式,我不想也不便有只言片语的评论。但就奥运主会场上使用“旗帜飘扬器”,让我们的国旗和奥运会的会旗,在“无风”时飘扬,却感慨万千:

“旗帜飘扬器”,是我1991年10月4日向国家专利局申报的专利,1992年8月12日获专利权。专利号91225689.3。

为使“旗帜飘扬器”早日应用,我曾给当时的国家主席江泽民写了封信。信里其中有这样的内容:“《歌唱祖国》这支歌,常在我的耳边回响。天安门广场那面庄严的五星红旗常在我的心中飘荡。可是,每当我驱车经过宽阔壮美的广场时,看到那高高升起的国旗并不总是高高飘扬的。每当风和日丽、雨雪纷飞的时候,她总是低垂的。这对升起手、观旗人来说,无疑是件憾事。为此,我设计了这个‘旗帜飘扬器’,她不改变旗帜、旗杆、旗杆座的外观,却能让她随时‘迎风’飘扬。”

信寄出数日,杳无音讯。

我曾是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主席屈武家的常客。当屈老再次把我的信和专利证书的复印件通过“机要”呈送给江主席后,中共中央办公厅立即复函:“屈老:您建议天安门广场的国旗使用韩颐和同志的‘旗帜飘扬器’的信,江泽民同志十分重视,并批示有关部门研究。”(原件在相册内)        

中央关注此事后,天安门广场管委会专门邀请我去面洽,并送给了我一面5米长、3.3米宽的国旗(这面国旗现在还在我家里珍藏着)。

  1991年的冬天奇冷无比,当时我骑着一辆破三轮摩托,无数次地穿梭于天安门广场管委会和中科院之间,脚冻肿了,最后冻烂了。

  经过多次的试验后,中科院给天安门广场管委会写了一个鉴定报告,证明我的“旗帜飘扬器确”可以让国旗无风飘扬。于是,就有了“第七届全国运动会”、“远南运动会”和“香港回归”时,旗帜在无风状态下飘扬起来的动人画面了。

“旗帜飘扬器”应用后,在海内外引起了极大反响,也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从以下媒体中,可以看到“旗帜飘扬器”引起风波的起因、过程及没有结果的结果。)

(新加坡联合早报)

(北京日报)

北京日报摘要:前民革中央主机屈武为使小韩的发明能早日变成现实,专门写信给江泽民总书记,推荐小韩和他的发明。1991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给屈老回信说,屈老建议天安门广场的国旗使用韩颐和的“旗帜飘扬器”的信,“江泽民同志十分重视,并批示有关部门研究”。在此信寄出之前,天安门广场管理处已经约请韩颐和介绍了情况,并提供了一面国旗,供其实验用。小韩带着这面国旗和他的设计方案去找中国科学院力学所的专家,专家们经试验得出结论说:“用此方案能把旗帜飘扬起来”,建议结合广场的实际情况,“由韩颐和同志和我所”进行更仔细的优化方案实验,请天安门广场管理处安排。写这份报告的时间是1991年12月27日。这个报告显然于12月31日之前被送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因为办公厅秘书局给屈老的信中提到了上述内容。正因为小韩的发明确实得到了重视,研制旗帜飘扬器的任务才很快交给了首钢。据北京科技报1992年4月8日报道,一台能使五星红旗在无风时也能飘扬的国旗飘扬器,已于“日前”在首钢试制成功。毫无疑问,首钢人为“旗帜飘扬器”的问世做出了巨大贡献。

本来,首钢制成的新旗杆是准备今年国庆前夕安装在天安门广场、换下原来那根的;由于要开七运会,又要申办奥运,所以就提前安装在工人体育场了。据悉,首钢还要再制作一根,于今年国庆前安防在天安门广场。

纠纷的起因是那些新闻报道,几乎众口一词地说首钢研制出了“旗帜飘扬器”,有的甚至说首钢获得了专利权,却只字不提发明人韩颐和的名字。韩颐和觉得自己的权利已受到侵害,于是他要求首钢出面向报界说明真相。但是,首钢有关同志拒绝了他的要求。据国外某报载,首钢重机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科科长郝广民曾对记者说:韩颐和确实将图纸设计交给首钢,但是韩“并未参与研制”,旗杆有关内部结构和有关数据,都是首钢工人研究出来的,与韩无关,怎能说是侵权行为?

据小韩说:他曾就此事打电话询问过首钢重机械公司领导。对方答复说:这是有关领导让我们研制的,我不管你什么专利不专利的,再说你光有图纸,什么也没做出来,怎么能算你的专利?为此,韩颐和决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据悉,他已经委托北京精诚法律事务所的喻经义,申翔知识产权服务公司的邓亚琥为代理人,出面与首钢协商;若协商不成,将有可能对薄公堂。代理人之一的邓亚琥说,有些人的专利知识太贫乏了,有必要利用这件事普及一下专利法。喻经义说:韩颐和是旗帜飘扬器的专利人,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不管实施者是谁,不论实施者出了多少力,都不能改变专利权的归属问题。

(北京晚报)

北京晚报摘要:“让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香港的土地上”是韩颐和很久的心愿。去年(1996年)9月,他为旗杆的事与香港知名人士梁锦耀先生约好在深圳见面,谁知当他去办理特区通行证时却被告知需带单位党委和人事部门的公章,小韩办的是自己的小公司,到哪里去盖章。于是他找到了公安部,向人家说明了情况,公安部的领导一听,二话没说就办妥了一切手续。不料,在赶往首都机场的路上塞车,当心急如焚、气喘吁吁的小韩赶到机场时,却因晚了几分钟无法登机了。机场的工作人员听说是为旗帜飘扬器的事,马上安排他乘下一趟航班,但由于不是一个航空公司的,小韩毫不犹豫地又买了一张机票,登机飞往深圳。那第一张机票,至今仍在他手里。

(北京青年报)

  当年,我刚“落实政策”回京,没有户口、没有工作、没有住房,有的只是一颗红心、一腔热血。

  现在,我似乎全都有了,可最宝贵的“热血”没了—— 当所有的观众为高潮迭起的彩排而欢呼,为绚丽的焰火腾空而雀跃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在“静静”地看着;当所有的观众起立注视着奥运会的会旗冉冉升起“无风”飘扬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在“傻傻”地坐着。

我看着激光灯下“无风”飘扬的旗帜,在想着一个个傻傻的问题——“旗帜飘扬器”产生了这么巨大的社会效益,为什么使用者没有给过我一点小小的回报?我为此付出了极大的辛劳,为什么没有一个机构给过我一点小小的补偿?“旗帜飘扬器”在许多重大场合令世人瞩目、国人扬眉吐气,为什么却让他的主人躲在一个角落里“望洋兴叹”?祖国啊,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尊重“人”,尊重“人的知识产权”?! 

  树有树的挺拔,花有花的芳香。大家各干一行,各火一方,不可以把它们放在一起论短长。然而,一切要和谐,一切要适当。用腿的,可以“跑”出一座座千万豪宅,受到亿万人追捧——我不反对;用“下身”的,可以“不劳而获”,日进斗金——我无话可说;用嘴的,只要一曲高歌,即可一生荣华富贵——我不嫉妒;可许多用脑的,却穷困潦倒,妻儿受累——这就太令人遗憾了。

其实啊,人与动物的区别,不在于“腿”、“下身”和“嘴”,而实实在在区别于“脑”——在于脑子里“产出”的无穷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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