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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在美国纽约州的绮色佳(Ithaca)镇抛锚,是一件麻烦事,尤其是在炙热的夏日午后,但我的内心却出奇的安静,甚至有一丝自私的窃喜。这个小镇如若不是紧拥康奈尔大学,如若不是曾被胡适一再地提起,就不会给一个中国人带来这么大的兴致。更何况,潮湿的我刚从凯约嘉湖嬉水而过,眼前还是那么一片亮晶晶、蓝滢滢。这不得已的修车等待,仿佛是上天有意的安排,绮色佳与我的生命相约忽然间又延长了两个小时。
然而,我做不出诗。无论是五言的、七言的还是白话的。
不过,有个叫任叔永(鸿隽)的留学生却在此做过一首四言诗。92年前,同样是一个如火烧般的七月,同样在这个美丽的地方,他同样遭遇了耐人寻味的小小事故。与友人泛舟凯约嘉湖,突遇大雨,近岸船翻,所幸人员无伤,受惊吓的程度刚好达到可以作诗的地步。
当《泛湖即事》的长诗寄到纽约时,胡适还沉浸在自己《诗三百篇中‘言’字解》的学术兴奋中。他对诗中“言棹轻楫,以涤烦疴”;“猜谜赌胜,载笑载言”的句子,怎么看怎么不舒服。遂抄起毛笔写道:“诗中所用‘言’字‘载’字,皆系死字;又如‘猜谜赌胜,载笑载言’二句,上句为二十世纪之活字,下句为二千年前之死句,殊不相称也。”
此言一出,立即招来了同乡好友,后来《学衡》派的知名学者梅觐庄(光迪)的代抱不平,他说:“足下以俗语白话为向来文学上不用之字,骤以入文,似觉新奇而美,实则无永久价值。因其向未经美术家之锻炼,徒委诸愚夫愚妇,无美术观念者之口,历世相传,愈趋愈下,鄙俚乃不可言。”
那时的胡适心里正酝酿着“用白话做一切文学的工具”的大胆想法,一看来信隐隐含有杀气,仗着年少轻狂,也立马做了一首一千多字的白话游戏诗回敬。
“人闲天又凉”,老梅上战场。
拍桌骂胡适,说话太荒唐!
说什么“中国有活文学”!
说什么“须用白话做文章”!
文字那有死活!白话俗不可当!
……
老梅牢骚发了,老胡呵呵大笑。
且请平心静气,这是什么论调!
文字没有古今,却有死活可道。
古人叫作“欲”,今人叫作“要”。
古人叫作“至”,今人叫作“到”。
古人叫作“溺”,今人叫作“尿”。
本来同是一字,声音少许变了。
并无雅俗可言,何必纷纷胡闹?
至于古人叫“字”,今人叫“号”;
古人悬梁,今人上吊:
古名虽未必不佳,今名又何尝不妙?
至于古人乘舆,今人坐轿;
古人加冠束帻,今人但知戴帽:
这都是古所没有,而后人所创造。
若必叫帽作巾,叫轿作舆,
岂非张冠李戴,认虎作豹?
这下玩笑开大了。打油诗非但没有博得友人们的潇洒一笑,反而使之深受刺激。梅任诸君相继来信讽曰:“读大作如儿时听《莲花落》,真所谓革尽古今中外诗人之命者!足下诚豪健哉!”“足下此次试验之结果,乃完全失败……”朋友们无情地宣布了胡适白话诗试验的破产。
早在1915年夏天,曾先后担任过康奈尔大学《留美学生季报》主笔的胡适和任叔永,就常常与留学同窗梅觐庄、杨杏佛、唐擘黄(钺)聚在一起讨论中国文学问题。“文学革命”的口号就是那个夏天乱谈出来的,并首次出现在胡适送梅觐庄去哈佛大学的赠别诗中。开始,大家对“文学革命”的提法都很赞成,但当胡适进一步提出“要须作诗如作文”时,却遭到了激烈地反对,因为这触犯了他们的内心底线,即诗与文是中国文学的正宗,小说戏曲是旁门小道。因而他们只欢迎用白话作小说戏曲,却坚决反对用白话作诗。尤其是泛湖倾舟事件之后,已去哥伦比亚大学就读的胡适与康奈尔的朋友们“一日一邮片,三日一长函”,热气腾腾地探讨与切磋,最后却落了个不欢而散。
立志“旁逸斜出”,舍大路而进窄门的胡适当然不会服气,他反而更加坚定地认为,“白话文学的作战,十仗之中,已胜了七八仗。现在只剩一座诗的壁垒。”因而决定,自这个夏末始,不再写旧诗词,而专门用活的语言文字来写白话诗。他把自己下一个诗集定名为《尝试集》。这就是中国五四文学革命发生史上的“逼上梁山”记。
92年后凝思这段著名的深奥的复杂的学术争鸣,我简单的大脑里忽然冒了一个不靠谱的泡儿,就是,凯约嘉湖倾舟事件中作出一篇长诗来的为何是任叔永,而不是别人呢?
还是要回到1915年夏天。时年30岁的任叔永正在编辑稿子,忽然发现了一篇署名莎菲的《来因女士传》,讲的是一位美国女子办学的故事。这虽然是一篇译文,但文词斐然,令人读之难忘。于是,任叔永与作者开始了频繁的约稿和通信,并邀请其加入自己主持的科学社。1916年暑假,科学社诸友荡舟凯约嘉湖,除了梅觐庄、杨杏佛、唐擘黄这些老朋友,另外一位神秘的新朋友就是莎菲——纽约州瓦萨女子学院历史系的才女陈衡哲。这是任陈二人的首次会面。任叔永50岁时回忆说,“余心仪既久,1916年夏与陈女士遇于伊萨卡(Ithaca),遂一见如故,爱慕之情与日俱深……”(任鸿隽《五十自述》)
原来如此。
倾心已久后的首次会面,且戏剧化的泛舟遇雨,终于有机会“挟伞于后、尾追不舍”,做一番护花使者了,当然会有作诗的冲动。更何况,意气风发的同道中人,鼎立支持他主持的科学社,真是春风得意,相对于此后任叔永为科学事业而奔忙的一生来看,这怎么都是最值得回味的浪漫往事,难怪诗篇要洋洋洒洒起来。
其实,笔战结束后,“单身匹马而往”的胡适不是没有惆怅,而是非常惆怅地也写了一首诗。只不过不是在绮色佳的凯约嘉湖,而是纽约湾的赫贞江(Hudson River)。彼时26岁的胡适,吃着自做的午餐,窗外是一大片长林乱草,树梢下蝴蝶翩翩,远衬着苍茫的赫贞江。触景生情的他,想着竟没有一个朋友肯同自己一起到白话文学的王国里探险,不禁感慨万分,遂写下这首《蝴蝶》(最初名为《朋友》):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又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已有敏感的读者等不及地要把它当作失恋诗来读了,甚至就此推测,胡适与陈衡哲之间有隐密恋情。后来,胡适在给陈衡哲的《小雨点》作序时,曾再次悲叹自己倡导文学革命的寂寞,却乎说过《蝴蝶》这首诗“表示我在孤寂之中盼望得一个半个同行的伴侣。”写到这里,他笔锋一转,说陈衡哲虽“不曾积极地加入这个笔战;但她对于我的主张的同情,给了我不少的安慰与鼓舞。她是我的一个最早的同志。”“当我们还在讨论新文学问题的时候,莎菲却已开始用白话做文学了。”
胡适的惆怅果然是针对陈衡哲吗?还是不要捕风捉影。因为泛湖倾舟之时,胡适远在二百英里以外的纽约。他1916年8月写下《蝴蝶》诗, 1917年4月7日才由任叔永陪同,与陈见了第一面,也是胡适在美留学期间与陈惟一的一次见面。其时,胡适早知任叔永在追求陈,而自己的母亲也已经在家乡为他与江冬秀订了婚约。不过,胡陈二人自1916年10月开始通信,尤其是次年“五月以来,论文论学之书以及游戏酬答之片,盖不下四十余件。在不曾见面之朋友中,亦可谓不常见也。”(胡适在《藏晖室札记》),但这些仅限于编辑与作者之间友朋般的旨趣相投,也是后来之所以被称为“同志”的佐证之一。
为什么任叔永的诗没有让我们感受到他的风华正茂,体验到他的青春悸动?通过回忆录和自传,并不是通过诗,我们才知道了任叔永与陈衡哲四年后结为伉俪,双双回国被蔡元培聘到北京大学教书。
之所以会让人产生上述错觉,除了其他的原因,恐怕还与诗的性质有关。两首诗明显产生了不同的审美效果,带给人不同的遐想。
读《泛湖即事》,眉头先是一紧,立刻正襟危坐,要读诗了。“行行忘远,息楫崖根。忽逢波怒,鼍掣鲸奔。岸逼流回,石斜浪翻。翩翩一叶,冯夷所吞……”,这十足正宗的古体诗腔儿,一下子把人唬得自卑下去,前辈吟哦江海大风大浪的佳句不曾背过一些,这点古典文学底子怎么配欣赏这么高深的好诗。坚持读完,想像力惨遭打击,大约古人泛舟洋湖的胜景,在不时短路之人的脑里,实在难以影像化罢。
而读《蝴蝶》,非常放松,躺着歪着都不妨碍,心里却说,这哪里是读诗啊,简直是喝孱水的可乐,不断有个小声音在耳边讥笑:这是胡适作得?这难道真是胡适作的?等读完了,心里却缓缓翻上来些许涩涩。毕竟,有一种现代情绪在里面;毕竟,有一种心灵状态在里面。靠着单调的叙述,而不是精巧的一语双关,它笨拙地却是本初地传达出一种人间的孤独情怀。
时至今日,无论是学界还是大众心中,总有一个隐约的无法释怀的成见,就是自胡适倡导白话诗以来,我们的语言开始变得乏味、苍白、空洞,再也做不出古代那种典雅工丽的好诗了,大有要向胡适声讨古典诗词没落之史债的意思。胡适不懈的试验白话诗的努力,也被很多人目为垃圾。
其实,胡适只不过是说了些大实话,鼓励你脱去妨碍行路的长衫,拿掉无用的琢镂粉饰,从此不再束手束脚,用最自然的语言表现最朴素的情感而已。
在反对白话诗试验的前辈看来,“尿”这种低俗的愚夫愚妇才会说的污秽之言,岂可入诗国?但是70年后,新锐诗人伊沙就做过这么一首有名的《车过黄河》:“列车正经过黄河/我正在厕所小便/我深知这不该/我应该坐在窗前/或站在车门旁边/左手叉腰/右手做眉檐/眺望 像个伟人/至少像个诗人/想点河上的事情/或历史的陈帐/那时人们都在眺望/我在厕所里/时间很长/现在这时间属于我/我等了一天一夜/只一泡尿功夫/黄河已经流远”。
不知前辈们活到现在,读了这首诗,惊喜者会如何惊喜,忿忿者又会如何忿忿。反正,诗歌发展到今天,它的可能性并不像当初担忧的那样不堪,只不过有了更多的人间的声音和姿态罢了。
记得唐宋时代有不少诗人词人以自己的诗词能被歌妓传唱为成功,还出现过白居易念诗给老太太听的佳话。当“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的旋律响在街头,响在练歌房,响在你的心坎儿里的时候,80后以为是小燕子赵薇的代表作,70后以为是刘文正校园民谣系列的经典作品,却少有人知道它出自胡适的“垃圾”白话诗《希望》;当人人都会哼唱《女人花》里的“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时,也少有人知道,它其实出自胡适的“垃圾”白话诗《梦与诗》。
这也不足为奇,因为大众喜欢和关心的始终是自己的情感。对白话文学倡导者胡适的无知,恰是对白话诗尝试者胡适的褒奖。快一百年了,坊间对其诗作还在遗忘中流传,这本身就证明了一种生命力,哪怕只是日常而世俗的生命力。
为白话入诗的审美前途担忧,是无可厚非的,然而将之视若洪水猛兽,恐慌诗的王国从此跌入庸人的泥淖,大约的确是太想入非非了罢。因为这样想着的那些人,始终在地上。
由高空向下俯瞰纽约州的手指湖群,波光潋滟,白帆星点,像是仙女涂着银色蔻丹的纤纤玉手,而凯约嘉湖恰是其中最丰润狭长的一支。造物主在天,她不愧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湖。而当你投入她温润的怀抱,触到那清莹的眼波,吻到那浅浅的笑靥,她又可以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的任何一汪湖。
经过两个小时日光下的翻晒,我那因潮湿而板滞的历史思绪变得干爽飘逸起来。滤去这么多深奥的学理,我看到的是玲珑剔透的手指湖上生命的诗波,就像车前忽然跑过的小鹿、水獭和松鼠一样,那么毛茸茸地的娇嫩着。每一朵脚印仿佛都在起舞,带着原初的机敏,也带着原初的稚拙。
凯约嘉湖水声渐细,车又一路欢歌地奔向前方。
我仍旧做不出诗,却坦然地睡着了。
2008年7月16日
作于美国马里兰州巴尔的摩旁客街

文学博士。北京鲁迅博物馆副研究馆员,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东亚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如有兴趣转载文章,敬请标明作者姓名及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