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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错了,谈《专政、民主与所谓恩格斯转变


一套思想体系,显然几个术语不足以解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学说,其核心是阶级斗争这个暴力运动,其指向是共产主义社会,这其中包括被解释为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也是个术语,并成为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学说的支撑,更重要的是,这个术语也是所有最终夺取政权后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赫鲁晓夫之所以被称作“修正主义“,就在于他认定苏联的阶级分野已经不复存在,所以,党是全民的,国家也是全民的。

但这并不等于说赫鲁晓夫放弃了马克思主义,他的理论源泉还是那里,只不过解释说,苏联民众已经全部无产阶级化了,只剩下了无产阶级,当然只能继续由无产阶级当政。这样的说法,在语言逻辑上立得住脚。这在于,一切术语在不同的语境中,纵然靠着语言逻辑辨析,但语义却会随着语境变迁而漂移。但这已经够用顶对秦晖的说法了,秦晖说,“无产阶级专政”只是解答如何夺取权力及夺权后动荡期的事态,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未确切回答社会进入常态后如何的问题。

关于无产阶级,马克思和恩格斯说得分明,就是丧失一切生产资料而单纯靠出卖劳动生存的社会阶级。有否私人生活财产,这不是马恩观察点,而且那个时代的生活资料远不能与今日相比。在这个意义上,不能说赫鲁晓夫修正了马恩的学说,反而是更确切地解释了马恩的学说。但那依然不是马恩想像的正解,因为,社会主义或者共产主义社会,对他们来说不是瞻望的问题,而是不言而喻的应然;对他们二人,尤其是对马克思而言,终极社会的要素早就搭建作犹太教的教旨框架,这可由以色列的“基布兹”为证。

“基布兹”是公社而不是国家,一方面在于它本身没有国家那样的强制力,另一方面,外界是更宽宏的自由社会,使得社员的拒绝不至是亡命天涯的奋争;而更重要的是,相比于国家足够地大,“基布兹”则是足够地小,小到多样性能足够地微屑,同质性可以足够地高。而本质呢,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关注的是“国家”这个宏大的社会现象,“基布兹”的意义在于也仅仅在于“自治”,而无论外部是民主或者专制,在或者专政与独裁。但马克思和恩格斯依然不相信一个国家内可以实现“共产主义”,遑论“自治”!

如果谈论“极权”或者“集权”,国家与政府当然不必分清;反之,若以“分权”或者“自治”来体察,国家则是说“中央权力”,而政府则还可以指证“地方权力”。即使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个时代,普鲁士式的,尤其是俾斯麦式的国家权力状态,显然,与英国式的,也就是资产阶级与皇家分权,地方与中央也分权,明白地不同,而尤其明白的是,美国各州与联邦政府与欧洲所有的国家形态都不同。而这,马克思和恩格斯也知道,他们自己的革命理论与美洲的势态相去甚远,专制与专政均不是美国政治的命题。

“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国家暴力的理论基础,也是其体态的基本条件。秦晖分明忘却了后者,而过度关注于暴力获得并捍卫权力这个命题,如同他所言“马恩讲‘专政’:内战状态,只能以暴抗暴”。这样狭义的诠释,其实是非常中国化的,将专政局限到阶级和阶级斗争范畴内,因为中国,其实苏联也接近如此,大一统的社会与国家,从来没有权力意义上的地方自治。而马克思对法国革命的讴歌与辨析,全然是王权与人权间你死我活的极端对峙,蹊跷得很,恰恰省却了地方自治这个构架。

革命成成功,也就是内战结束后,无产阶级还否继续其专政?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确说得甚少。这样,秦晖诠释道:“显然,马、恩所谓的‘专政’无论多么激进,它从来只意味着以无产阶级的暴力反抗统治阶级暴力,而从不意味着‘无产阶级’会以暴力取缔民主,哪怕是取缔‘资产阶级民主’--如果所谓“资产阶级民主”就是资产阶级享有言论、结社、竞选等权利而无产阶级却没有(应当说许多国家历史上确实有过这种情况) 的话,那么马、恩的主张显然只能是把这些权利扩展到无产阶级中,……”

“显然”为导语,说明这是秦晖推导出来的结论。而马克思和恩格斯理论能得到这样的结论么?马恩学说的根本在于:一切生产资料国家占有,不仅是全能国家,而且是全能政府。初级的社会主义阶段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高级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则“各尽所能地按需分配”。显然,秦晖以为全部为国有,其实也就是掌权人支配下媒体是可以有言论的自由,比照今天说来,只有国企才能经营网络视频的规定,能够把言论自由的权利“扩展到无产阶级中”(秦晖语)。

一切产权归国家所有(其实对那些小作坊根本无法做到)的时候,被任何一个国企开除或除名,在另一个国企再自由就业的可能为零。这不仅为中国的经历所证明,也为所有彻底国有化的社会所证实;一切产权国家所有,流通就称作为计划和分配,彻底消灭了市场,尤其是消灭了劳动力和其他经济要素的市场。纵然人人可有宽裕的财产,但不可能,也不许可用作获利的资本来经营,所谓言论自由,只能由国有的媒体和出版单位刊发。其实,这就是说,要交由掌权者预审自己的思想。

以《共产主义原理》的对答中称:“个人经营工业的必然结果是私有制”,马恩的理念不仅是国家权力垄断一切,因“个人经营工业”是再容易不过的资本方式,“废除私有制”就必须是对能滋生私有资产的权利做彻底剥夺,而不仅仅是剥夺私有者的既有财产。在这个逻辑下,剥夺必然也只能是持续的。列宁的“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由于这一切原因,无产阶级专政是必要的”的断言,清晰地宗源自恩格斯这段预想,而且这个“无产阶级专政”一定是对权利做持续不断的暴力剥夺。

周知的事情是,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仅仅是“设想”,他们的确没有对“未来的社会”,尤其是“未来的终极社会”作出明晰的建构与解构,因为他们致力的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坚决批判。对未来的“终极社会”语嫣不详,可以以为他们缺乏思想家的真切想象力,也可以理解为时代所局限,但很难为秦晖式的诠释给出宽松的余地。独裁,以荡平政治对手的独裁,比如皮诺切特,敬畏自由市场,还有可能最终让权;而以消灭自由市场为己任的独裁,没有一例能终结暴力专政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学说的逻辑焦点不是社会福利,而是对私有财产和私有财产权利的戾气。正是有别于那些对私有产权敬畏的幸福想像,剥夺私有资产并彻底剥夺产权权利,才使得恩格斯赞美马克思是“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则将那些畏惧产权权利逃避暴力的想象称为“乌托邦”, 恰恰就是在对乌托邦持续不断的努力,民主社会主义才在欧洲发展起来,纵然长期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唾蔑,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追随者所构陷,乃至为夺权后的革命领袖们所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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