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警惕暴力美学之泛滥
—— 公民社会不宜盲目崇尚暴力
作者:张星水
什么是暴力?这一个概念存在政治学的解释、社会学的解释和刑法学的解释,在本文之中,笔者不探讨广义上的暴力(因为它过于抽象),也不探究人类社会暴力的起源问题(因为它过于复杂),而只探讨狭义范畴之内的社会暴力问题,即我们可以客观地观察到的暴力现象和暴力事件,尤其是最近几年来在网络上出现的语言暴力现象和最近发生的个别恶性暴力流血案件。基于上述狭隘的范畴,笔者将这种狭隘的暴力现象分为两大类(本文不针对暴力做纵向分类,因为那样涉及的内容实在是太多了,诸如家庭暴力、校园暴力、警察暴力、战争暴力、种族冲突等等,笔者将在今后的其他文章里进行分析比较,而不在本文中赘述,故今日只做暴力的横向分类):语言表达(express)暴力类型和行为实施(action)暴力类型。具体地讲,笔者认为,暴力主体可以分为语言暴力实施者和行动暴力实施者两大类。
第一大类、语言暴力实施者
语言暴力实施者常常活跃于网络世界之中,因为网络上大家谁也见不到谁,也不知道彼此的真实身份和真实姓名,大家都带着假面具,完全属于一个高度虚拟的世界,现在的中国又不像韩国,没有网络实名制的限制,所以网民们无所顾忌,随心所欲,甚至有些肆无忌惮,个别人为了宣泄自己的情绪和不满,经常以匿名的方式肆意地对他人发起进攻,包括频繁地使用语言暴力,进行攻击、谩骂、侮辱,甚至是造谣和诽谤,而不承担任何法律的责任,而网络侵权的被害者取证十分困难,因为警方(网络安全警察)一般都不愿意介入普通公民的网络侵权案件,他们只关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所谓政治敏感案件,而对于网络侵权受害者中的大多数普通公民的举报往往不予高度重视,这样警方不作为的渎职状况,使得少数网络流氓更加有恃无恐,可以随心所欲地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人和事进行肆无忌惮的人身攻击和谩骂侮辱,而无须担心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以,网络上就出现了很多的职业骂客,每天都以骂人来宣泄自己心中对于社会和他人的不满和忿恨,可谓网络思想愤青,网络也日益成为一个藏污纳垢、污言秽语的文化垃圾站。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不骂白不骂,反正也没有人管,哈哈,这就是一部分人心灾乐祸的真实心理写照。不过,仔细观察这些经常在网络和论坛之中神出鬼没的网络语言暴力使用者们,却发现他们具备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不讲理,这究竟是为何呢?因为他们骂人虽然使用的语言十分难听,尽是些污言秽语,不堪入目,而且都是一些评判他人道德水准的结论性的语言,诸如“流氓、无赖、混蛋、畜牲、骗子、无耻、人渣、汉奸”之类的给他人盖棺定论的道德大棒,但是,却罕见他们得出这样危言耸听结论的论证过程。一言以蔽之,没有说服、只有批判;没有论证、只有结论;没有过程、只有结果;没有证据、只有编造;没有严谨、只有鼓噪;没有理性、只有偏激;没有客观、只有臆断。这不是不讲理又是什么呢?所以,网络骂客,或者网络的语言暴力使用者们大都是一些不能以理服人的网络暴民而已,不具有真正的公信力,由于其缺乏起码的说理性而使得其谩骂在事实真相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大家应该以一颗平常心看待之,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我们心胸不妨在豁达开朗一些,对于一些未经查证属实的网络谣言和流言蜚语一笑置之罢了,就当是听了一个“诙谐夸张”的政坛笑话,切莫生气动怒,哈哈,千万别学杨佳同学遇事不冷静、暴躁如雷的坏脾气,因为你在网络虚拟空间里根本就搞不清诋毁你的对手姓字名谁,也是它只是一条宠物狗的代号而已,所以,何必当真较真呢,不如心态包容一些,原谅无知者的无畏,才能彰显自身的大爱之心,正可谓仁者无敌。
第二大类、行动暴力实施者
行动暴力实施者,这要比语言暴力实施者的社会危害性大的多,而且会给特定的生命个体造成实实在在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甚至伤及无辜。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许多都是刑事犯罪分子所为,理应受到法律的追究与严惩。以最近发生的杨佳袭警杀人案为例,杨佳由于受到了上海闸北区某基层派出所警方的盘查,心中生怨,多次投诉,没有得到他自己认可的赔偿数额(并非法院司法判决),就铤而走险,事先踩点,手持利刃,来到警局实施报复,以泄私愤,将六个毫无防备、手无寸铁的办公室警察凶残地刺死,另外还刺伤四个警察,最后准备继续“扩大杀人战果”的时候,由于体力不支,才被陆续赶来的其他警察制服。这原本是一个极端的刑事个案,并不代表社会普遍性,但是却被一些媒体热炒,有称赞杨佳是大侠的,有指责警察无能的,有大声叫好的,有拍手称快的,有旁敲侧击的,有幸灾乐祸的,却鲜有对于遇害的无辜警察(死者并非是盘查杨佳的派出所警察)及其家属表示出一丝的怜悯与同情的言论在网络上出现,这种奇怪的现象究竟说明了什么?无疑,杨佳的行为是一起标准的暴力刑事犯罪活动,在任何一个国家里都要被处以极刑(死刑或者终身监禁),却为何得到了我们社会中的许多人的同情与支持?而这其中不乏有我们志同道合的友人,这的确是一个发人深省的社会现象,客观地分析,杨佳袭警杀人案只是一起社会边缘底层人士与城市基层治安警察之间发生的罕见暴力PK案例(用市侩的眼光来判断,双方都是小人物),显然与政治、道德、意识形态和信仰无关。但是,我们要诘问的是除了公民杨佳以外,难道那六个遇难的警察就不是公民,他们的生命就不是生命,就不需要得到的法律的尊重与保障吗?即使他们有缺点、有错误,但是真的“罪大恶极”到需要被公民杨佳一人就武断地宣判“死刑”并被杨佳用利刃捅死的方式残忍地执行“死刑”吗?难道杨佳将六个与自己素不相识、素昧平生的普通警察残忍杀害的暴力行为就不值得反思与谴责吗?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警察在执法过程之中难免发生过错,有的时候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麻烦和伤害,公检法各司法机关都不例外,就是连笔者这样温和谦恭、谨小慎微、与人为善、遵纪守法的老实人在律师执业过程中也曾经遭遇过态度蛮横、行为粗暴的执法人员(不仅是警察、也包括法官)。但是,当事人应该学会克制和理性,应该学会换位思考,应该尽量通过正当的途径进行反映和举报,如果在各级警察部门投诉无果,完全可以到人民法院去提起行政诉讼,遗憾的是,我们发现公民杨佳并没有把对于警察执法的不满诉诸于法律,没有记录证明他事先去过法院申请立案或者找过律师进行咨询,而是直接采取了以命相搏的极端暴力方式来解决其与基层警察部门之间的个人恩怨,这是一种不理智的选择,也是害人害己的鲁莽而且违法的做法,反映出杨佳虽然已经是28岁的成年人了,但是他的心智并不成熟,虽然他的做法很老辣果敢,但是并不值得歌颂与提倡,尤其是对于涉世未深的青少年会起到一定的负面影响,因为未成年人在性格上都具有较为冲动与血性的动物原始本能之特征,容易逞强好胜,不像成年人那样老成持重。所以,自古民间就有“少不读水浒、老不看三国”的说法,以防止血气方刚的年青人“该出手时就出手”,作出追悔莫及的鲁莽冒失的暴力蠢事,断送了一生的锦绣前程。另外,从犯罪学的角度上分析,杨佳的做法在一定的程度上与9、11劫持民航飞机撞向纽约世界贸易大楼的国际恐怖分子的所作所为似乎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都是一种为了制造轰动效应而挟私报复性的恐怖活动(前者是仇视警察的不公与滥权,后者是仇恨美国人的傲慢与偏袒,当然前些年还有一位大学生马加爵因为仇恨同寝室同学对于自己的欺骗与歧视而大开杀戒、酿成血案),只是在社会危害程度上存在着天壤之别的巨大差异而已,但都应该受到社会良知的谴责与鞭挞,都应该受到文明法律的公正制裁。大声为杨佳唱赞歌的人士,敬请您扪心自问,假如是您自己的亲生儿子遇到了警察执法不公的事情之后,您会去极力鼓励怂恿他去用自己的生命去与执法不公的警察以命相搏吗?我想,作为一个真正爱护自己亲人的父母,您肯定不会这样教导孩子不计后果地铤而走险、走向火坑。子不教父子过,杨佳自小就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他的生父在与其母离异之后又很快再婚组建了新的家庭,此后,杨佳由其母亲抚养,而其生父对于他缺乏起码的关爱与教导,导致杨佳的性格在一定的程度上的缺失与自闭,这方面,杨佳无疑是一个缺乏父爱的可怜孩子,其生父没有做到一个父亲应尽的职责,具有一定的过失,可以说,他绝对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所以,客观公正地讲,杨佳袭警这件突发血案,某些舆论导向不能把责任完全一股脑地归咎于社会不公与制度之弊,因为无论是古今中外,一生之中遭遇警察权力不公正对待的人何止千万,笔者的一些朋友也曾经遭遇过类似的盘查事件。但是,像杨佳这样不计后果的血腥复仇的案例却鲜有发生,因为绝大多数人采取的都是民不与官斗的忍气吞声和息事宁人的处世哲学,尽量配合警方的调查活动,最多心理不平衡的人也就是在事后选择一纸诉状把警察局告上法庭、对薄公堂而已,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与警察机关之间的行政纠纷,而不会用自己珍贵的生命去与警察暴力搏命的“讨说法”,像杨佳这样少不更事、剑走偏锋、不计死活、以暴易暴的偏执狂和愣头青式的极端血性男儿还真的为数不多(这方面还真有点像《水浒》中秉性暴烈的黑旋风李逵处理与他人矛盾时所采用的不计后果的霹雳手段,话不投机,抡斧便砍),这说明杨佳的父母在教育子女方面也的确存在一定的责任与过失,不能把他们的儿子培养成为一个健康豁达、乐观向上、心态成熟、洞察社会、宽容博爱的温良青年,也当然就不属于一个思想和人格均十分健全的理性守法之公民。
最后,需要格外强调的一点是,从杨佳袭警案发之后,全国各级警察部门一定要从中深刻进行自我反思,认真汲取经验教训,警察等司法强力部门(包括检察院、法院、看守所以及监狱管理部门)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确实也应该进一步地提高执法水平和职业素质,把一些不称职的劣质人员和少数违法乱纪的害群之马清除出警察队伍,尤其是要加强柔性执法的训练,改变特权思想和武断作风,有话好好说,不要人为地激化和制造社会矛盾,尽量减少没有目的性的随意盘查和盲目检查(这样做往往是事倍功半、无的放矢、弄巧成拙、适得其反),尽量避免与当事人发生激烈口角和暴力冲突,严格加强警容警风,严格加强自身建设,避免警察权(police power)的肆意滥用,真正做到执法公正、司法为民。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公民社会中,警民之间需要建立起相互沟通、理解交流、彼此信任与精诚合作的良性互动关系,而为了做到这一点,警察机关就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戴,从而不断地提升警察队伍的公众形象和社会地位,最终彻底根除类似“杨佳袭警案”这样的恶性流血案件所赖以滋生蔓延的社会环境和土壤,正可谓“公生明、廉生威。”只有真正做到从严治警、依法行政,那六位上海无辜警察的鲜血才没有白流,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有关部门切不可掉以轻心啊。同样,打造公民社会和法治社会,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希望之所在,所以,任重而道远,事业尚未成功,大家仍须努力。

面对浩瀚无垠的历史星空,吾等生命个体是何等的卑微渺小,只属于大千世界里的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而已,瞬间即逝。
星水:自由思想者、明史爱好者、佛学研习者(准居士)、散文习作者、法律人,一个内心空灵,同时又具备卑微、愚钝、善良、正直、爱国、平凡等思想特征而且还经常犯错误的小人物,具有天然同情弱者的恻隐之心,崇尚“仁者无敌、大爱无疆”的思想境界。
E-mail: lawzxs@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