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搜索: 作者 标题

0

支持

文章标题载入中...

作者:博客中国 2007-05-28 12:3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点击收拢文章正文

众所周知,因为钓鱼台国宾馆的特殊性,宾馆在安全保卫措施上严密一些,是应该的。可是这次面对的却是法院,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情理上,钓鱼台国宾馆应该积极配合才是,但却相反表现出一派特权的嘴脸。


  


一家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的单位,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法院强制执行。仅仅是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难道就拥有了法律的豁免权?难道钓鱼台国宾馆有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钓鱼台国宾馆是个特殊的地方;同时,也是个普通的地方,与别的宾馆没有本质的不同,更不具有法律上的特权。法院能够对钓鱼台国宾馆开出这张10万元的罚单,让我们感到非常欣慰。不过,这张罚单能否执行同样是个问题,我们将拭目以待。(半岛都市报)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发表评论

称  呼:    要留下称呼请注册(或者登录)博客中国帐号

主  页:

内  容:

[刷新评论] [更多评论]文章评论


  • 载入中,请稍后...
[郑重声明] 博客中国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博客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百度提供的广告

我的导航

长期关注中国传媒。你即媒体,让媒体发出更宏亮的声音。

反病毒中心

博客中国48小时文章排行

48小时点击排行
48小时热评排行
48小时支持排行

博客中国精彩互动图文

博客中国最新文章列表

主编信箱| 关于本站|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客服中心| 人员招聘| 友情链接| 导航| 注册
Copyright 2002 - 2005 Bokee.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