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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博客中国 2007-05-28 12:3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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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铁二号线东延线侨香路站工程是一个没有经过国土局、规划局等批准就违规开工的“黑户工程”,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该工程施工单位强行拆除所经过的居民住宅小区的围墙、占用绿地和消防通道。甚至为了避让附近正在兴建的“公务员村”,东延线侨香路站将与居民楼擦肩而过,而且全部三组排风亭和一组冷却塔均被放置在了普通居民住宅一面,远离“公务员村”。(《中国青年报》7月12日报道)

打着公共利益需要的幌子,就可以公然践踏法律和民意?深圳市地铁公司不仅绕开众多行政管理部门,将“黑户工程”明目张胆违规上马;而且肆无忌惮违背《物权法》,置民众抗议于不顾强行侵犯他人物权。其霸道的胆量与强悍的底气到底何来?原来是“以官为本”的理念和逻辑在背后作支撑:为了避让附近正在兴建的“处长村”,地铁规划方案不惜横穿居民楼,并且将排风亭和冷却塔全修在普通居民住宅一面。

似乎平民百姓的利益天然要为当权者的利益让路。地铁侨香站原本有三个方案,最终选择现在的方案就是为了避让“处长村”,另外还专门为该村修了一条可以直接进入地铁站的地下通道。“处长村”指的是深圳市正在修建的机关公务员福利住宅侨香村经济适用房小区,由于这片住房的购买条件是“2002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副处级以上公务员”,所以被当地人称为“处长村”。凑巧的是,参加地铁线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发改局、规划局等单位,均有数量不等的处级以上官员申购侨香村的福利住房。我终于明白了“黑户工程”之所以大胆违规上马,竟然无人查处的内因,原来参予编制和规划、甚至决定规划的公务员们就是这个“处长村”的村民。

有了“以官为本”的底气,法律踩上几脚也就无所谓了,民意当然也就由其践踏了。于是,国土部门的用地审批也就省了,规划局的批准也就不等了,违反《地铁设计规范》那就更不屑说了,甚至连《物权法》也不放在眼里了。对于未经征用许可强行推倒围墙占用绿地施工的违法行为,地铁公司新闻发言人汪元竹却轻描淡写地说:“买房子不就是买70年的使用权吗?土地还是国家的”,况且“围墙又不是你的住房”。而负责宣传的周凡则用“黄河入海总不能让几根柴火挡住”这句余秋雨先生的话来反驳,其霸道的官腔和把老百姓看成几根柴火的“官念”尤其“令人羡慕”。业主李方忠就调侃说:“我要我儿子去做公务员,只要能分到‘侨香村’的处长级住房就够了。”

“民为上,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是几千年前儒家就倡导的民本思想,也与党和政府所倡导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一脉相承。但不知为何,现实社会中“以官为本”的现象总是“野火烧不尽,恶风吹又生”?对比温家宝总理的话语:“只有将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会让你坐在台上。”,站着说话不腰痛的深圳地铁公司有关人士的发言,是何等苍白无力,又何其幼稚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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