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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博客中国 2007-05-28 12:3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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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作家应慎写大部头

史飞翔

近日读《歌德谈话录》深为其中闪烁的情感、心绪以及智慧的火花而折服。1823918日歌德在同爱克曼谈到诗歌创作时这样说:“你得当心,不要写大部头作品。许多既有才智而又认真努力的作家正是在贪图写大部头作品上吃亏受苦,我在这一点上也吃过苦头,认识到它对我有多大害处。”

接下来歌德详细地剖析了写大部头的危害“如果你脑子里老在想着写一部大部头的作品,此外一切都得靠边站,一切思虑都得推开,这样就要丧失掉生活本身的乐趣。为着把各部分安排成为融贯完美的巨大整体,就得使用和消耗巨大精力;为着把作品表达于妥当的流利语言,又要费大力而且还要有安静的生活环境。倘若你在整体安排上不妥当,你的精力就白费了。还不仅如此,倘若你在处理那样庞大的题材时没有完全掌握住细节,整体也就会有瑕疵,会受到指责。这样,作者尽管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牺牲,结果所获得也不过是困倦和精力的瘫痪。反之,如果作者每天都抓住现实生活,经常以新鲜的心情来处理眼前的事物,他就总可以写出一点好作品,即使偶尔不成功,也不会有多大损失。”最后,歌德告诫爱克曼:“写小题材是最好的途径。”

歌德的此番谈话让我想到了陕西的文学。陕西的文学历来有一个传统,写长篇、写史诗、写死后可以当枕头的大部头。柳青、杜鹏程、王汶石是这样,路遥、陈忠实、贾平凹更是如此。追求大部头,幻想一本书就可流芳百世写进文学史几乎成了陕西几代作家至今仍割舍不断的一种情结。

追求大部头的直接后果有两个:一是过于重视小说创作而轻视其它文学种类,从而造成文学生态的失衡;二是容易使陕西的作家形成一种沉重感、使命感,甚至是无谓的牺牲。陕西作家的吃苦精神在全国那是出了名的。以高建群为例。他的《最后一个匈奴》光是酝酿准备就用了10年,创作用了1年零10天。为了写这本书他忍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苦难。在一年多的创作过程中他抽了一百多条烟,瘦了十三斤肉,掉了三颗牙齿。高建群是如此。陕西的绝大多数优秀作家莫不是这样。路遥、邹志安甚至为文学献出了生命。放眼全国其他省份的作家似乎就很少有陕西作家的这种为文学的“殉道精神”,可是人家同样写的也很精彩。那么,这些几乎调动了作家所有生活体验、耗尽了作家全部人生智慧的大部头究竟能不能达到“史诗”和“经典”的标准呢?我想,对于这个问题任何一个稍有常识的人都不难做出清醒而理智的判断。以歌德那样的文学大师尚且苦于结构的安排、细节的处理并一再声称,大部头让他吃过苦头,遑论我们了。

是什么让陕西的作家对大部头情有独钟呢?这得从陕西作家的文学态度和创作思路来深挖。陕西作家追求大部头说到底是一种急功近利的表现,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流行的“一本书主义”的现代翻版。“一本书主义”是1955年批判“丁玲、陈企霞反党小集团”时给丁玲罗织的罪名。据批判者揭发,丁玲曾公开宣扬过“一个人只要写出一本书来,就谁也打他不倒。有一本书,就有了地位,有了一切,有了不朽。”纵观文学史,的确有不少名著都是大部头,但文学史上同样也有不少短小的东西跻身经典。《论语》全篇一万一千字,《老子》总共不过也才五千字,可它们却是中华民族数千年连绵不断的文化基因。由此可见,经典的构成,是不能单从部头上判断的。

有吞吃一直大象的欲望,而无捉拿一直耗子的本领,这就是今天陕西许多作家,尤其是那些企图要写大部头小说家面临的尴尬境遇。一句话,陕西作家应慎写大部头!

200879日晚七时终南山太乙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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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飞翔,文学学士,中国散文学会会员、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西安市作家协会会员。出版:散文集《为灵魂寻找镜子》、《红尘心语》等.作品曾入选多种权威选本及中学教材并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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