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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博客中国 2007-05-28 12:3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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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权利,周正龙虎照事件再谈


陕西省政府召开新闻会,公报那只纸老虎的事态进展。事前,本以为当是按照口风来发布鉴定结果,而实到的公布却是警方结案并移送法办。更细密的说法是,周正龙业已被警方传唤离家月余。讲究些来看,陕西的做法与法律不符,遑论周正龙的性质并不对社会安全构害,如此被强制剥夺人身权利,与现行法律也不合。

说要以“欺诈罪”起诉周正龙,我以为,这口实太伤害国人的脑皮层。自打周正龙的虎照发布,就满天下地被不信为真。所以,但凡质疑周正龙虎照的,就没有被其欺骗;而但凡上当受骗的,就是信服周正龙虎照的那拨。说过来,这些人与周正龙素不相识,没有什么人格拜托,却执迷地信服周正龙,其原因只能是智商不足。

若以“欺诈罪”立案,则先要设定智障是当下社会的普遍现象,这多少涉嫌羞辱国人人格;那么“欺诈未遂”呢?可以比照“抢劫未遂”,该罪的判罚最多属于暴力罪,而更通常列为治安事项,往往不予判罪而送之劳教。这个比照下,“欺诈未遂”非常可能不被立罪,没有啥子值得骚扰检察官的。

周正龙得两万元奖励,依然算不得诈骗。照片之所以交由陕西省林业厅或什么机关认证,说明当地政府并不信任周正龙的人格,相信的是那儿毫无资格鉴定真伪陕西省林业厅或者什么机关。若“欺诈罪”成立,也是陕西省的相关行政机关涉嫌欺诈。而相对于陕西省行政机关,周正龙依然没有欺诈,因为这些机关均不是有法定资格和能力的鉴定机构。

周正龙虎照案,之所以发生,唯一的根由是陕西省林业厅及其相关机关。这些部门和人物超越法律授权,僭越权力的滥作为而致。他们明明知晓自己并不拥有认证照片的权力与资格,对此,也不向公众做真实陈述,却以公权力的身份蛊惑视听,不仅其行为本身涉嫌欺诈,也是公权力机关明目张胆的非法与违法。

以种种迹象做判断,陕西省林业厅及其相关机关非常可能涉嫌主导周老虎一事,但碍于没有直接证据,暂不得为说。而无可辩驳的事实是,周正龙本人不是向社会发布照片的第一直接人,他的学历和智力均不足以构成对公共视听的影响,也不能达到对社会的公共表达。这个意思是说,周正龙本人没有欺诈所必须的能力。

野生虎的生存半径在上百公里,这样,即使真实有野生虎存在,也与周正龙当地镇政府辖区无关。将野生虎想象成熊猫那般身心迟缓地服从地域管辖,并张榜颁发奖金奖状,只能证明镇一级权力机关愚昧之极,擅权之心几近虎狼。这等打算给老虎办常住户口的心情,与非要给人们办暂住证出自一辙。

公权力不得扯谎,官员不得欺诈,这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准则。周正龙虎照案,一路走来尽是扑朔迷离的谎言,而且分明是,除了周正龙本人外,统统都是大大小小的官员,几近再没有第二个平民。即使到了今天,陕西省的新闻发布会,依然还是一场扯谎,将分明是群体故意的事件解析为周正龙个人诈骗作案。

现代社会的道理是,人们无权要求陌生人为自己担当法律之外的责任和义务,只要不对自己的权益构成伤害。也正是多多少少的周正龙们,人们才有了对UFO 的神往,才有了关于大脚怪的传说,才有了在神龙架或喜马拉雅搜寻野人的乐趣。在这个意义上,若没有权力的参与,若游戏制作得再在意点受众的智力,为什么不可以把社会趣味搞得盎然不疲呢?

谎言并不可怕,只要不以伤害他人权益为条件,谎言可以自卫,也可以利他。不伤害他人的谎言是人们的私权利,是拒绝他人窥视自己内心的屏障,并由此构筑一个人的人格尊严。谎言之所以致成我们这个民族的灾难,恰恰是强迫别人讲真话,且只能讲真话。由此,灭失了人们的尊严,折叠掉人们的人格,践踏掉个人一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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