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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博客中国 2007-05-28 12:34:56 发表于: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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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韩第二
  此篇分析情势,有左传之风,也有战国策之风。但,韩非真的相信自己的那套说辞吗?
  “存韩”理由有二。一,韩国依附秦国30多年,秦军攻打诸侯,韩国随从,夺来的地盘秦国独吞,骂名则两国共担;韩国还对秦朝贡,与郡县无异。如此小心侍奉,何必灭亡它呢?二,韩国虽弱小,但上下齐心抵抗,秦军短期内不能攻克,其他诸侯将坐收渔翁之利。
  对此,李斯进行反驳,指出:韩国再听话,只要不是秦国的,就是“腹心之病”,既可能服从我们,也可能背叛我们,干脆吞并它,一劳永逸。李斯说了一句很要害的话:“夫韩不服秦之义,而服于强也。”强权通吃,这才是韩非的逻辑。结果,韩非站在韩国立场上的说辞不仅未能“存韩”,反而“害己”——李斯钻空子进谗,嬴政认为他“终为韩不为秦”,将他囚禁逼死。(《史记·老子韩非子列传》)
  韩非的命运和法家前辈商鞅相似。秦孝公死后,商鞅被诬谋反,他逃到关下想投宿,可人家跟他说:“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他只能继续逃,终于被抓处死。商鞅曾感叹:“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史记·商君列传》)其实商鞅和韩非都没什么好抱怨的。商鞅是被自己制定的严刑峻法困住的,韩非是被李斯驳倒的,而李斯运用的正是韩非倡导的“政治学”,讽刺的是李斯自己后来被赵高以同样的手腕害死。他们都死于亲自布下的罗网,可谓死得其所;他们传授的权术后代君王代代施行,可谓死而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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