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全国文物普查将全面深入实地作“战”
人民政协报记者 雷新 王慧峰
2月14日,国家文物局下发《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总结与2008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记者了解到,进入2008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将全面转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至此,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经深入到最敏感的“神经末梢”。最近一个喜人的消息是,目前河北、河南、浙江、江苏等省已经全面转入到了实地调查阶段。
已到位经费1.3亿,培训人员10426名
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度全国文物普查到位经费总数超过1.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落实6500万元,省级财政落实4080万元,市县级财政落实经费超过2474万元。
据了解,我国财政施行年度预算制度,2007年各级普查经费普遍属于追加性质,同时中央财政设立的普查专项补助经费2007年不安排东部9省市。在这种情况下,东部地区的山东、辽宁、浙江和中西部地区的河北、湖南、四川、陕西等省级财政经费到位情况较好。但同时也有福建、安徽等省,对于培训与设备经费还属于筹资垫付。
人才匮乏是长期困扰文物保护的难题。对此,国家文物局在2007年5月16日至25日对各省级文物部门负责文物普查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100多人组织了培训。此外全国31个省份也已开展了省级培训工作,部分区域市、县级培训也已完成。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12月底,全国参加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的管理和专业人员达10426名。
全面转入第二阶段,将落实省级责任制
第二阶段工作的关键是实地文物调查。存在普查类别多、地域范围广、环境条件差、工作难度大等诸多困难。然而,严格遵循标准规范,确保数据采集质量,全面摸清我国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将是广大文物工作者在2008年义不容辞的责任。
2008年的头项重点工作是完成第一阶段的扫尾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要求,各级普查机构首先要实现机构、人员、资金、设备、培训“五到位”。2008年3月份,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将100%建立领导小组与工作机构。届时仍未建立的,将在全国范围公开通报。
全面转入第二阶段,严格进行质量控制是重中之重。2008年,各级普查机构各项工作将及时转入第二阶段,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安排普查队(组)进场工作,全面组织展开实地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按照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普查机构会定期上报普查数据和资料。县级普查数据自4月起逐月报送,地(市)和省级普查数据自7月起逐季报送。省级以上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普查资料和信息数据进行抽查复核。国家文物局将制定和颁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质量控制标准》,落实普查质量控制省级责任制。
信息技术助推文物保护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将信息技术应用于文物保护,在国外已非常普遍。这有利于积累科学的数据,并由此寻找比较好的保护手段。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着重强调了提高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这是我国文物保护工作与国际接轨的时代要求,也是我国文物保护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的重要标志之一。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采集专用软件”已于2007年11月研发完成。按照普查工作的统一安排,2008年2月初,“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报送专用软件”将完成验收,3月将进行部署与培训,4月将在全国投入应用。同时,还将启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研发工作,完成2008年度中央本级普查数据存储环境建设任务。